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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新设置探矿权,宁夏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

2022-04-08 15:17:00浏览:940评论:0来源:镁洛克机械   
核心摘要: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矿业权出让程序、矿业权登记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为宁夏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矿业权出让登记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矿业权出让程序、矿业权登记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为宁夏矿业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矿业权出让登记严禁违规越权,须在地方政府指导下,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实地踏勘、共同选址,合理确定拟设矿业权空间布局和出让范围。

   《通知》提出,矿业权登记事项按照“统一审批系统、统一数据平台、统一审核标准、统一办理时限”的原则,实行“全程网办”业务模式。取消单独申请采矿权变更生产规模登记和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事项。矿业权人办理矿业权登记事项时,无需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或煤矿核准文件。矿业权人应在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续登记。

   《通知》强调,要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要严格按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财政出资勘查项目形成时,作为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登记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不再进行备案,但应提交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评审。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在立项论证时,要统筹考虑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以及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全区各级财政全额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不再新设置探矿权,项目信息纳入全区地质勘查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与地质报告评审和压覆矿产资源、矿业权重叠查询有效衔接。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及矿业权出让登记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产业政策的不得出让。        

(责任编辑:镁洛克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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